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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责任终身制,正在网络上以当事人评价的方式实现

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-01-07

最近,成都女法官法庭上的言语失当,酿成了法律圈内外参与的社会事件,很多人可能仅是将其看作一个庭审风波偶然意外而已,并没有意识到事件成行的不同之处。
犹如昨天《成都女法官骂律师引来如潮不平,被骂的律师为何不反驳、维权?》所提出的,被骂的律师不敢也好、顾忌也好,宽容也好,但案件当事人不干了,将自己和自己律师的遭遇发到了网上,最终酿成了本次事件。这跟以往此类事件都是律师发起相比,绝然不同。
如今已经进入了自媒体时代和网络留言时代,就像人人手机都带着摄像头记录行政执法经过一样,任何人都可能将自己的诉讼经历、案件结果异议发到网上。司法流程的影响,也就不再仅限于只在司法程序内进行评价,而是越来越多的被当事人拿到了网上寻求支持。
本号发文议事,都是尽可能隐去当事人的名字,为的就是将法律问题压缩在就事论事、不扩大影响的范围之内。可是,一旦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行业自媒体参与进来评议的话,影响的范围则会无法掌控。
例如,成都女法官庭审失当一事经媒体报道之后,引来了众多不仅限于法律自媒体的参与评论。大家可以去搜搜,很多自媒体根本不会控制在就事论事的范围内,而是连带涉事法官的名字职务、此前遭到的投诉、审理过的案件等信息,一起纳入了评议的范围。文后的留言区,不受文章作者控制的网友们,纷纷发表着自己参加诉讼的经历和感受,甚至留言之间都会发生热议。
不仅限于自媒体点名道姓的评议文章、视频,留言区里的寥寥数语评价,有的当事人更是将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,专门开通了自媒体进行长期的诉讼经过“直播”、评议。例如,此前大家都知道的鞍山检察官开辟了多个账号为自己孩子父亲喊冤、还有“原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”、“老王大叔”等自媒体,都是将自己的诉讼感受,以连续发文的形式,发布到了网上。
这些案件当事人“直播”自己的诉讼经过,尽管只是一面之言,但稍有司法人员出现了明眼人一看就是不通法理、不通常理的行为错误、结果谬误,随时可能掀起一场舆论事件,而处理案件的司法人员,就会成为媒体聚光灯下的焦点人物。互联网具有的广泛快捷传播性、评议者人员身份的不特定性,聚光灯下难免会有误伤扩大的情况。

近期广为流传热议的初中生胡鑫宇失踪案、叶家女儿称父亲被人打死案,早已经被各种网络信息流传、众多自媒体参与评议传的真相千差万别,莫衷一是,以至于案件审结了审判长还要公开发文阐述案件裁判理由。互联网都是有记忆的,一旦司法感受被人成文的话,意味着这些案件的承办人,永远的在网络上跟这些案件联系在了一起。

司法工作本来就是要求公开公正的。互联网自媒体崛起之前,诉讼案件的评价权,往往只是掌握在司法机关内部、代理律师评价和具体案件当事人的小范围评价里。如今,人人都可以创办自媒体、可以网络留言评述案件,个案当事人的评价,就可以在网络上让更多人的参与进来。对社会公众公开,接受评议,又是符合司法本意的事情。

一个司法案件的公众评议热情,只有被案件当事人发掘出了足够的识别度,就可以瞬间成为社会热点。例如,成都女法官的言语失当,可能在法律圈内人看来,不过是很习以为常的事儿,但因为跟大多数人印象里、影视剧里的法官形象反差太大,一天时间就成了社会热门事件。最终,酿成了大家都可以看到的目前的不可收拾、永久成为互联网记忆的局面。

回过头想想,如果女法官当时不说“放屁”、“屁事”的话,如果当时律师能对于法官的不当言语进行反驳法官及时回应的话,还会酿成这场事件吗?

可是没有如果,事已至此,女法官的名字和其审理的这个案件,已经永久的跟互联网绑在了一起。也许这个案件不过是其审理案件中数千起中的一件,可能案件处理的结果是公平正义的,但仅是这个庭审发言被案件当事人公布到了网上引发了众怒,就会永久的成了法官司法礼仪的标志性事件。

早知结果如此的话,肯定这位女法官不会如此的言语失当。问题出在哪里?概因其思想还停留在互联网时代之前的审判思维和认识。她没有想到的是,她的庭审表现,除了台下的律师、案件当事人、法院的纪监部门评价之外,在互联网自媒体时代,还会随时遭遇网友和自媒体的评价。

不少司法人员的思想,还停留在就案办案,是以二审维持结果为目标的年代,根本没有达到,让自己的司法行为、司法结果经受得住网友评价的觉悟。甚至有司法人员认为,只要代理律师不掀起网络风潮,就会切断了社会公众对于案件的评价渠道。实践证明,这样的认识,都是肤浅和错误的。

昨天的文章评论区,烟语君说到,一个庭审表现无法在法律框架下获得达成共识和解决,而让一名高级法官跟礼仪失当的评议永久联系起来,实际上是一种法治的悲哀。可惜的是,大家也看到了,这样的认识分歧,即便到了文后评论区里的法院群体、律师群体、社会群体,还是达不成一致。看来,教训还是不够深刻啊!

司法诉讼、司法过程,从来就不是仅对应具体案件、具体案件的当事人。司法审判要求的程序公开公正、结果影响一片,使其天然的具有了社会公众参与的热情和潜质。

互联网时代,每个案件当事人都可以将司法人员的司法行为、裁判结果,发布到网上,司法责任终身制的另一个含义——互联网上接受网友评议的终身负责制,便诞生了。希望司法人员,一定要认识到司法质量的重要性,切莫步成都女法官的后尘。

切记,千百计的案件审理、省市级的荣誉级别,也难抵互联网上的被定性来的终身遗憾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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